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和2020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1-05-24浏览次数:129

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报送和2020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国创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类别

1.一般项目:按每年惯例申报的“国创计划”项目。

2.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为2021年起新增项目,推荐数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国创计划”立项项目总数的2%(项目指南见附件16)。

项目申报对象与要求

1.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的申请人需为本科学生个人或团队,且在毕业之前能完成结题任务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未结题者不能申报。

2.鼓励跨学院、跨学系、跨专业、跨年级组队申报,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每个项目主持人限报1项,且原则上不得作为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研究工作。

3.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鼓励大学生“挑战杯”“互联网+”等创新创业项目、新苗人才等科研项目申报。

4.项目指导教师为1-2人。有指导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未结题者原则上不得担任本次申报项目指导教师创业项目鼓励配备企业导师。

5.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由学生申报,二级学院审核、评议、推荐,学校组织评审,报省教育厅、教育部立项。

、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对象要求

1.中期检查项目2020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0年立项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二级学院组织开展中期检查。

2.结题验收项目为2019年立项后申请延期和2020年立项的国创项目,2020年立项的省级项目。

3.结题验收内容包括结题报告书项目成果支撑材料(论文或专利,若成果为论文需学生第一作者,若成果为实物需提供照片并附文字说明)。

、材料报送

1.项目申报:各二级学院发动在校生积极申报,认真填写申报书(附件2)、信息汇总表(附件3)、项目负责人信息导入模板(附件4),申报书统一A3中缝装订,导师推荐意见由项目指导教师或相关领域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填写,二级学院推荐意见由二级学院院长或分管共青团工作的副书记填写签字,盖二级学院公章。

2.中期检查:国家级项目填写相关统计表(附件7-15),省级项目可参照附件7,中期检查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稿。

3.结题验收:结题报告书(附件5)、相关支撑材料、结题汇总表(附件6)。

4.2021年的国创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6月16日,2019-2020年的结题验收、2020年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材料截止6月9日,以上材料连同汇总表电子稿打包发送至邮箱histdsl@163.com,申报书和结题验收材料及汇总表同时上交纸质稿1份送至工学院学生科。

联系人:丁仕林,联系电话:676964

附件:

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额分配表

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3.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

4.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网络信息导入模板

5.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6.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7.丽水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8.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来源统计表

9.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

10.大学生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

11.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

12.大学生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成果统计表

13.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交流平台(成果交流会、研究方法学习报告会、网站交流平台等)统计表

14.大学生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交流平台(成果交流会、创业方法学习报告会、网站交流平台、创业平台、校企联合培养基地等)统计表

15.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管理文件列表

16.2021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16.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