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导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落实我省有关研究生教育改革要求,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校企联合培养硕士生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1+2”项目制联合培养由研究生院协同丽水学院缙云研究院、联合缙云县政府和丽缙高新区,在机械、材料与化工等工科硕士点试点开展。硕士生第一年在校内完成课程学习,第二年入驻园区、企业开展专业实践。项目实行校企双导师制,建立“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双导师研究生团队解题”培养机制。结合企业真实技术需求,设立校企联合培养硕士生专项项目,多方经费统筹投入,校企双导师指导硕士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二、项目数量

本次拟设置项目20项。

三、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面向全校各工科硕士点学院申报。主要资助承担缙云企业项目的2025级工科硕士生。

2.项目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相关研究成果,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申请项目要来自企业真实需求,且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方向,研究工作量和难度适当。硕士生导师及实践导师可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

3.合作企业须注册在缙云县域,涵盖机械装备、短途交通、智能家居等主导产业;须安排实践导师1人,由硕士生所在学院或研究院聘任和管理;须以技术开发合同形式委托硕士生及其导师,并在合同中明确相关联合培养要求,且有一定数额的经费到账。

4.硕士生在联合培养期间须接受学校、政府(园区、企业共同管理,保证足量的在缙云实践时间。

5.已立项的缙云县揭榜挂帅项目不在申报之列。

6.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人只能同时在研1个校企联合培养项目。

四、支持条件

1.丽缙高新区在拨付研究院运行经费中设立专项经费,按照企业到账经费1:1且不高于2万元/项的标准给予配套资助。

2.在丽缙科创中心安排联合培养硕士生独立空间,保证1人1工位,并免费使用丽缙高新区各公共服务平台仪器设备。

3.免费为在丽缙高新区培养期间有需要的硕士生提供人才公寓。

4.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硕士生在企实习补贴。

5.项目实施情况和取得成果可纳入培养内容和毕业要求。

五、申报流程

1.需求对接。校内导师带领硕士生对接缙云企业,结合企业技术需求制定项目选题,确定企业导师,并签订技术服务(开发)合同。研究院协同县政府、丽缙高新区同步收集并公布意向企业需求。

2.项目申报。双导师指导硕士生于118日前提交申报书及相关附件(附件1)。相关二级学院于1118日前对导师资格进行初审,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排序推荐。

3.项目审核。研究院对项目进行择优评审,首批拟立项20项,同步报送丽缙高新区审核确认后,由研究院发文公布。

联系人:老师电话:17858908402661737

     马老师,电话:15729081030(2125155)

丽水学院校企联合培养硕士生专项项目申请书.docx

 

              丽水学院研究生院

             丽水学院缙云研究院

丽水学院-缙云县人民政府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2025年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