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优评奖】工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双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0-03-17浏览次数:140

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当代大学生的风采,引导和激励全校大学生成长成才,树立典型,发挥榜样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9-2020学年“双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佳大学生评选对象

我院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2016级、2017级、2018级在校学生

二、十佳大学生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彰“明德笃行”的校训,积极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广大同学中有一定的影响力,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因病因残免于体质健康测试的学生除外),并在下列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1.学习成绩优异,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至少一次,综合素质突出;

2.在科技创新、创业方面表现突出,在学科竞赛、科研学术、发明创造、创业实践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具有示范作用;

3.在重大文体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

4.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及公益服务,表现突出并产生较大影响

5.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诚实守信等方面事迹突出,赢得社会高度赞誉

6.在其他方面对学校,社会有突出贡献。

三、十佳大学生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好中选优”的原则。

四、十佳大学生推荐名额

每班限推荐一名。(注:班级如果没有人申报,直接在附件1上填写无人申报上交电子版即可)。

十佳大学生上交材料

班长在320下午5点前上报本班申报材料

电子材料:附件1《班级十佳大学生拟推荐名单》发送陈慧文邮箱1142299645@qq.com。文件命名:**班级十佳大学生申报材料.

负责人:李淑康:17395781429

一、十佳自强大学生评选对象

我院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2016级、2017级、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十佳自强大学生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彰显“明德笃行”的校训,积极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在广大同学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并在下列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1.学习成绩优异,获得校级二等奖学金至少一次,综合素质突出;

2.在压力、挫折和磨难等逆境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有突出的事迹,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诚实守信、勤工俭学、科技创新、自主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社会认可度高;

4.在其它方面对学校、社会有突出贡献。

三、十佳自强大学生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好中选优”的原则。

四、十佳自强大学生推荐名额

每班限推荐一名。(注:班级如果没有人申报,直接在附件2上填写无人申报上交电子版即可

十佳自强大学生上交材料

班长在320下午5点前上报本班申报材料

电子材料:附件2《班级十佳自强大学生拟推荐名单》发至资管部负责人   程梦珍邮箱:1061446274@qq.com。文件命名:**班级十佳自强大学生申报材料

负责人:胡建城:17858922776

工学院学生科

2020年3月17日

工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双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