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稿时间:2025-03-28浏览次数:11

丽水学院工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根据上级文件和《丽水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为先;加强创新潜质考核,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坚持严格管理。严格复试、调剂、录取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公平公正。

 (三)坚持以人为本。合理安排复试、调剂、录取等工作时间,畅通咨询渠道,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优化服务,确保考生正当权益。

二、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业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各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银法、潘宇峰

 副组长:叶华、曹伟平、王淑华、陈浩

 成员:叶泳东  凌  锋  唐建飞  舒志坚  陈媛媛

 贺颖颖  王  丰  王久鹏  苏勇君  卓耀彬

 林云峰  游张平

 秘书:徐利利

工作职责:

1.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工作流程、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学院机械专业复试小组工作,受理考生质疑、申诉。

2.指导学院制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环节模块和评分标准。

3.负责组织机械专业的复试试题的命制,并做好保密工作。

4.根据复试考生人数,提前落实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所需复试人员、工作人员、场地、经费等保障。

5.组织成立专业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对招生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和培训,确保其熟悉、掌握复试工作规范、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

6.负责学院调剂工作。

7.确定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8.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有关学生申诉问题的处理。

9.秘书做好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信息审查、信息发布与公开、复试组织、录取和信息上报、落实考生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专业复试小组

 结合工学院招生计划情况,成立3个专业复试小组。专业复试小组组成及要求:专业复试小组成员由工学院相关学科中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教师组成,小组成员一般为5名,同时配备秘书2名,监督人员1名。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对小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小组成员在院纪委监督下随机抽签。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加该考生报考专业的复试录取工作。

(三)纪检监督小组

 组长:王淑华

 组员:蒋伟丽王久鹏

工作职责:

1.全程检查和监督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督查复试和录取工作程序的规范性。

2.受理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中的申诉。

3.预防和监督招生录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

4.负责复试过程中的音视频录制与监督。

(四)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陈浩

 副组长:胡朝斌、苏勇君

 组员:王丰、徐利利、吴、何丽川、吴诗晴

工作职责:

1.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做好相应记录。

2.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复试,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

3.负责在复试后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个人材料归档。

三、招生名额

专业代码、名称

类别

(学术型/专业型)

学习方式

(全日制/非全日制)

招生规模

备注

0855、机械

专业型

全日制

46


 招生计划根据上级指标动态调整。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名单确定

 复试分数线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执行。

 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本学院各专业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分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学科门类名称

A类考生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0855机械

260

34

51

 复试名单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丽水学院研究生院确认。

(二)资格审查

 (1)复试前,由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2)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学院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复试内容及具体要求

1.复试方式

 (1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线下方式进行,主要包括业务课笔试和综合素质考核两个环节,其中综合素质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考生资格审查、政审资料和其他材料(如考生简历、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以电子版形式于32820:00前发至gxyyz@lsu.edu.cn邮箱,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供学院复审核验(具体要求详见《丽水学院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核和材料提交的说明》)。

 (3)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2.业务课笔试

 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业务课笔试,考试科目根据学校公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3.综合素质考核

 侧重点是为了更全面的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和潜质等情况。

 综合素质考核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1)考官和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前不得离开面试工作区域;(2)考生面试结束前不得离开面试指定区域,面试结束后立即有序离开面试工作区域。

4.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根据业务课笔试和综合素质考核综合评定,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评定比例要求如下:

 复试成绩(百分制)=业务课笔试(30%+综合面试(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

5.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评定,初试成绩占总成绩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计算方法如下:

 考生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折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我校公布的调剂要求和办法开展调剂工作。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工学院接受调剂第一志愿要求

接受调剂的专业代码

接受调剂的专业名称

080102

固体力学

080104

工程力学

08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2

机械电子工程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080204

车辆工程

080401

精密仪器及机械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080701

工程热物理

080702

热能工程

080703

动力机械及工程

080704

流体机械及工程

80706

化工过程机械

0808大类

电气工程

080901

物理电子学

080902

电路与系统

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0811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081402

结构工程

082801

农业机械化工程

082804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

085402

通信工程

085404

计算机技术

085406

控制工程

085407

仪器仪表工程

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

085410

人工智能

085801

电气工程

085807

清洁能源技术

085901

土木工程

085902

水利工程

0872

设计学

0876

智能科学与技术

1403

设计学

0855大类

机械


(三)调剂工作要求

1. 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2. 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各学院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

3. 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 考生接到调剂复试通知后,须在4小时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学院可自行取消复试通知,另行调剂其他考生;调剂考生参加复试之后若被录取,须在4小时内在研究生招生网站上确认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学院可在报备丽水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的情况下,自行取消拟录取。

、录取工作

 (一)学院根据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人事、政工部门盖章)和《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结合面试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被拟录取后,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纸质版体检报告于428日之前寄送到丽水学院工学院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指定邮箱gxyyz@lsu.edu.cn。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复试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思想品德考核和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剩余招生计划再用于录取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由丽水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统一公示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新生报到后,学院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在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复试纪律要求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2025年我校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第一志愿考生2025年我校拟于330日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序号

时间

事项

地点

1

3308:00-8:30

现场资格审查

16-105

2

330

830-10:30

业务课笔试

16-107

3

330

10:30-11:00

考生现场抽签面试小组及面试顺序

16-105

4

330

1100-11:30

综合面试

16-107


 调剂考生:调剂时间和要求以《丽水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监督工作

1.工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院领导和所有参加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规范程序,秉公办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保证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每个环节责任到位,措施明确,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经调查核实后将予以严肃处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领导机构和议事决策机构,加强对学院导师和有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和组织纪律,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检查管理。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在丽水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的指导下,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全程监管,强化工作指导和规范性检查,统筹协调复试录取各环节,为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指导和服务。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报丽水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对外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

4.学校实行复议制度,受理考生投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丽水学院研究生院受理电话:0578-2271206,邮箱:yz@lsu.edu.cn

5.在招生复试和录取环节,如发现有违纪问题的,请向学校纪检监察室反映。

 学校纪检监察室受理电话:0578-2271178,邮箱:jjjc@lsu.edu.cn

 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

 丽水学院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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