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鼓励和引导青年大学生深刻认识党和国家所处的重要历史节点,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以实际行动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贡献力量、绽放青春,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经研究决定,2021年继续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重走奋斗百年路青春启航新征程
二、活动时间
2021年6月-2021年8月
三、参加对象
2020级学生全员参与,鼓励2018级、2019级学生加入相关团队。
四、活动内容
(一)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重点内容
1.理论普及宣讲。
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四进四信”主题教育,深入革命老区和历史遗迹,大力弘扬浙西南革命精神和党员先进事迹,开展调查研究、红色宣讲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2.历史成就观察。
重点围绕建党百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成就,寻访老党员、老同志老校友,了解他们的生活与奋斗历程,更加深入感受老一辈人的不朽精神,结合浙江省情和丽水市情,开展参观考察、国情调研、学习体验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3.科技支农帮扶团。
重点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依托大学生信息科技下乡活动,开展农业科普宣讲、先进农业技术推广、乡风文明宣传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4.教育关爱服务。
重点围绕“春泥计划”“春蕾支教”等志愿关爱服务项目,深入教育基础薄弱、资源匮乏、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乡镇农村学校开展课业辅导、素质拓展、亲情陪伴等社会实践活动
4.文化艺术服务。
重点围绕建党百年不忘初心等主题,参与农村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建设,开展红歌宣唱、艺术创作、惠民展演、全民阅读、文化传承普及、文创产业促进等社会实践活动。
5.爱心医疗服务。
重点围绕健康中国战略,开展疫情防控、健康普查、巡回医疗、流行性疾病防治、基本医疗卫生知识普及、乡(村)医疗站建设、防艾宣传等社会实践活动。
6.美丽浙江实践。
重点围绕美丽中国建设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丽水大花园建设和环境整治,开展环境保护、科普知识宣讲、社会调研、发展建言献策等社会实践活动。
7.创新创业实践。
重点围绕“挑战杯”“互联网+”等创新创业竞赛,引导青年学生抓住“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历史机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调查研究、实习实训、项目攻关、创业实践、学术交流、科创赛事等社会实践活动。
(二)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专项活动
1.献礼建党百年追寻红色印记社会实践专项。
鼓励大学生深入调研红色遗迹,探寻红色文化,走访先辈足迹,记录红色故事。组织大学生分赴丽水各县(市、区)革命老区,深入挖掘红色资源,积极开展红色研学、重走红军路、重温革命历史,组织大学生拜访老党员、老军人及其后代。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鼓励用好家乡资源,讲好生动故事,开展多种形式特别是生动活泼的理论宣讲、文化宣传和网络直播等活动,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2.青春“丽”行社会实践专项。
组织青年大学生深入丽水九县市区了解丽水的风土人情、文化历史、变迁发展,服务助推丽水绿色崛起,以“青春之干”担当“丽水之赞”,为丽水市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量绿色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3.“双百双进”社会实践专项。
组织青年大学生深入与我校结对共建的景宁畲族自治县开展以“三送、三关爱、三参与”为重点内容的专项实践活动,让大学生利用专业所长,参与到农村文化礼堂、“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建设等活动中去,成为基层发展的有力推动者。
4.服务乡村振兴社会实践专项。
组织青年大学生深入乡村一线开展实践活动助力乡村发展,鼓励学生申报乡村振兴实习实践岗位,激发学生在助推丽水全面走向新时代田园牧歌,争当中国特色乡村振兴排头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反邪禁毒社会实践专项。
组织青年大学生深入社区、乡镇街道、学校企业等宣传党和政府防范、处理邪教问题的政策法规,加强禁毒防范,传播科学精神,弘扬先进文化,彰显当代大学生的青春价值。
6.“家燕归巢”社会实践专项。
鼓励青年大学生到生源地乡镇、街道团委报到,在各乡镇、街道团委的统一组织下,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大学生关心家乡发展,积极投身家乡建设,为家乡建设添砖加瓦。
五、活动形式
本次实践活动以团队形式线下进行。
团队人数控制在10人左右,以2020级学生为主,以线下实践方式进行,且实践团队需配备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全程指导学生实践,确保学生安全。在形式上,由指导教师出题,根据实践内容需要选拔学生,也可以由学生自拟题目组织团队,聘请指导教师。(可跨二级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但必须明确责任单位。)
六、活动安排
1.立项申报阶段
广泛宣传动员,围绕活动主题,指导学生做好项目规划,项目团队填写《丽水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申报表》报工学院团委备案,各团支部于6月13日前将《丽水学院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汇总表》报院团委备案。
2.组织实施阶段
各团支部指导学生开展实践活动,跟踪督导检查各项目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做好安全教育,制定安全预案,确保学生实践安全。
3.总结表彰阶段
各团支部认真组织实践团队或个人做好实践总结,以团队形式开展社会实践需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调研报告,以个人形式开展社会实践需提交不少于1500字的调查报告或心得体会。院团委将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团队和个人进行表彰。
展示形式为PPT汇报和视频结合,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相关要求
1.认真发动,精心组织
各团支部要结合通知要求,研究制定本团支部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实施方案,提前做好暑期社会实践动员部署工作,指导学生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好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2.加强宣传,讲求实效
各团支部要做好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指导学生结合专业特点、依托对口厅局单位和行业协会,有目的、有步骤、循序渐进地开展好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加强实践联系和活动宣传。
3.就近就便,保障安全
坚持就近就便、安全第一的原则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各团支部要对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要随时掌握实践团队的动态,注意活动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做到文明实践,安全实践。若遇严重疫情影响无法完成实践任务,则适时取消实践活动。
4.总结提升,注重完善
各团支部认真总结本单位暑期社会实践的开展情况,深化实践活动的教育效果,进一步促进实践活动成果的转化,做好学生暑期实践汇总整理及上报工作。
九、申报要求
各实践团队可到共青团丽水学院委员会网站下载或到工学院—学生工作—下载专区 网站下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申报表》,并于6月13日前,按照要求填好申报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497642279@qq.com(张怡)。
联系人:刘淑芬
联系电话:15812314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