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优评奖】工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1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1-03-06浏览次数:263

各班级: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评估,是学院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为切实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班级要严格按照《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二、综合素质测评以班级为单位,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4-5名学生代表组成审核小组(班长、团支书为当然成员),具体负责本班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相关材料的审核、汇总、统计等工作。综合素质测评要重实据、轻印象、公正合理,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即参评人员,测评记载和测评结果公开,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基本内容和步骤:1、测评前对学生进行测评动员,明确测评目的提出具体要求;2、每位学生实事求是地进行个人自评,并向班级审核小组提供加分依据;3、审核小组对全班同学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4、分项统计、汇总排名和定级,并在全班公示一周;5、班级综合测评结果和材料由二级学院学生科审核和存档。

四、时间安排

  1、3739日,各班级成立测评小组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填写《工学院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名单及公示情况》,并将综测小组公示单在班级内公示。班主任签字纸质版于314日上交至学生会办公室学习部箱子里。

  2、各班级在本班展开测评工作,填写《丽水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表》、《工学院2020—2021学年第1学期班级成绩汇总表》、《丽水学院2020—2021学年第1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情况汇总表》,并将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在班级里进行公示3天。

  3、314日前各班级将纸质稿材料上交学生会办公室学习部箱子中,表格和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

上交材料和时间通知如下:

纸质稿:所有纸质稿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学习部柜子(16教学生会办公室 进门左侧)




工学院学生科

2021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