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工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勤工助学岗位招聘通知

发稿时间:2021-03-02浏览次数:1303

各班级:

为进一步落实好《丽水学院校内勤工助学暂行规定》,加强对勤工助学工作的管理,使其更加科学、规范和有序,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通过勤工助学得到资助和锻炼,切实发挥勤工助学的作用。本学期将继续在院内各学系、部门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现面向全院受资助对象学生进行招聘,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按需录用;

二、招聘条件

1.经学校认定的我院资助对象的学生;

2.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良好;

3.在上一学期勤工助学中表现较好的学生可以由用工部门优先推荐;

4.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分配,能保证工作时间。

三、招聘岗位: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人数(人)

备注

1

院办助理

3

2

学生科助理

8

3

教务科助理

4

4

光电工程系助理

1

根据系主任工作需要,需光电或物理专业学生

5

电气系助理

1

6

计算机系助理

1

7

数学系助理

1

8

机械系助理

1

9

土木工程系助理

1

10

留学生助理

1

11

包干区卫生维护人员

4

12

楼宇安全巡查员

2

13

计算机实验中心助理

5

合计

33

 

四、招聘流程:

1.35之前,申请人如实填写《丽水学院工学院学生院内勤工助学申请表》,电子表格和应聘人员本学期的课程表于351200前发至勤工助学督察部部长邮箱纸质表格于351200前交到16#一楼学生会办公室勤工助学督察部箱子里,联系人:何文丽  

2.36日,各用工部门根据上交表格情况,结合学生自身专业以及往年勤工助学情况对申报岗位的学生进行审核录用,确定录用名单。

3.确定录用名单后,学生正式到用工岗位勤工助学。(具体上岗时间会另行通知)

4.关于勤工助学岗位不明事宜可向学生会督察部部长何文丽联系,也可向工学院老师询问(676964,18644029524,17858926964)。

 

工学院学生科

                            202132

丽水学院工学院学生院内勤工助学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