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为引导促进文明行为,制止不文明行为,推动《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校园、入人心,工学院团委联合《百姓热线》节目组,在图书馆前面小广场开展《文明条例》主题宣传活动。
志愿者身穿红马甲,在图书馆前面小广场设立宣传咨询点,摆放《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资料,向过往学生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公共秩序、生活习惯、社会交往、移风易俗等方面的行为规范,倡导学生认真学习践行文明条例,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不断提升文明素养。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充分发挥法治的支撑保障作用,促进核心价值观由“软性要求”向“硬性规范”。通过本次活动,鼓励倡导文明行为,激发学生向上向善,自觉践行精神文明建设的使命,从而构筑起更加坚实的道德支撑、凝聚起更加强大的文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