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指导老师和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 号)文件精神,省实施办公室对 2018 年度项目和 2017、2016 年度延期项目开展了验收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请大家查看并做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是务必将结题文件发送给每个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二是督促已结题项目近期完成项目经费报销工作,未结题项目及时完成项目并做好下一期结题工作。按照学校报销的要求,整理好票据,5000以内,各类经费使用基本均衡,项目负责人或指导老师到团委,李茂平审核,侯书记或潘书记签字都可以。
丽水学院-2018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通过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