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是一种习惯-记2019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李禹事迹

发稿时间:2019-09-30浏览次数:112

李禹,男,汉族,1998年5月7日生,预备党员,丽水学院工学院机械系2016级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61班学生,曾担任副班长一职,现任安保委员。入学以来,本人在认真学习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在德智体美劳上全方面发展自己。

在家庭情况方面:我来自农村,家族中有父母和姐姐,都是群众,热爱劳动,勤奋刻苦,品德高尚。父亲一直是我学习的榜样,他有很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尤其是奉献精神,他在工作之余为小区居民谋幸福,让小区的停车问题得到很好的改善。我的母亲是一位伟大的家庭主妇,每天为这个家操劳,付出了很多,作为儿女我们看在眼里,感恩在心里。我的姐姐现在是一名优秀的室内设计师,虽然小时候学习成绩不理想,但是经过自己的努力现在可以独当一面,这也一直激励着我,只要奋斗总会有好的回报。我很高兴也很感恩能生活在这充满正能量的家庭,同时也塑造了今天的我。

在思想方面:我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文化知识之余,我还关心时事政治,努力提升个人修养,尤其是在今年成为一名光荣的预备党员后,我的思想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党组织安排的党课也让我获益匪浅,我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为早日成为一名光荣的优秀党员而不断努力。我有理想,有目标,积极向上,并从各方面全面要求自己,获得了校级“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在学习方面:本人学习刻苦,秉持着“学习不止是为了成绩更多是提高能力”的理念,努力吸收专业知识,从而成绩优异,同时三年的学业成绩测评和综合素质测评分别在专业和班级的排名连续排名第一,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大学期间我以理想的成绩顺利通过了英语四六级考试、浙江省计算机二级考试和普通话测试等重要考试,在本专业的其他方面培养自己的学习兴趣。

在社会实践方面:本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注重在实践中锻炼自己的能力,培养奉献和服务精神。在2018学年担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61班副班长一职,工作认真负责,踏实勤恳,兢兢业业,保证了上课全勤和良好的纪律,班集体团结和谐,同学积极向上,学习氛围良好。曾经与同学一起参加2017年12月丽水学院第二届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比赛荣获三等奖,利用这次机会,我极大培养了自己的对一些问题的处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大大提升了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

在生活方面:本人有良好的作息时间规律,能在规定的时间作息绝不影响宿舍其他成员的休息。早睡早起,从不旷课迟到,上课认真听讲,发散思维,做好学习笔记,课后认真总结与复习。我不仅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而且还带动舍友一起努力营造一个卫生、和谐、团结的宿舍氛围,保证了大家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在科技创新方面:我在大二大三共参加了三次学科竞赛,先后分别获得了第八届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慧鱼组竞赛、第十届全国慧鱼工程技术创新大赛一等奖,浙江省第十五届“慧谷杯”大学生机械设计竞赛二等奖,第五届浙江省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三等奖等。在比赛中我充分锻炼了自己的专业能力,将所学的知识真正运用到实践中,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每一次比赛都考验了大家的团队协作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专业素养水平等方面,让我们不断地蜕变成更好的自己。

国家奖学金的设立不仅是我们国家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而且更是集中体现了党与国家对于我们当代大学生的人文主义关怀,使我们感觉到了阳光的温暖与生活的美好,使我们看到了属于我们自己的未来的希望与梦想。对于我们广大学生来说,国家奖学金是对学生在学习热情度上的一种激励和鼓舞,也是对于我们不断奋斗而得来的学习成果的充分肯定。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来自学校的温暖,感受到了国家对于我们大学生寄予的希望和期待。

这次能够获得国家奖学金,对本人来说不仅能减轻本人学习期间面临的经济压力,同时,更给本人在学业上追逐奋进的动力,坚定报效祖国养育的决心,服务人民的决定。因此在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我将一如既往地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习政治活动,不断向党组织靠拢,为成为一名真正的中国共产党员而努力,勤奋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做好各项工作,为同学们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