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工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提高学院师生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激励各实践团队周密规划社会实践活动各环节,进一步深化实践成果,扩大社会影响,总结经验,鼓励先进,特制定该办法,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优秀调研报告、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评比进行说明。
一、优秀团队评比
1、评选对象及比例:要求团队综合表现优秀、实践成果丰硕、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学院根据立项的团队数的20%推荐院级优秀团队,校级优秀团队在院级优秀团队中产生。院级优秀团队评选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根据实践内容及文本材料推荐15支团队进入第二轮评比;第二轮为PPT现场汇报,由评委根据团队汇报情况最终确定优秀团队名单。
2、实践内容及文本材料评选标准
评分内容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
实践选题(10分) | 活动创意 (5分) | 活动主题突出,紧密结合当下社会热点,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对大学生具有启示作用和教育意义。 |
项目可持续性 (5分) | 项目具有可持续性,能与实践地区建立长久联系或能进一步开展深入调研工作。 | |
活动组织(25分) | 活动策划 (5分) | 围绕主题开展社会实践的形式、过程或内容新颖,有创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践活动各项工作。 |
团队建设 (5分) | 团队成员之间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全部队员均认真参与到实践活动中,队员个人日志撰写认真及时。 | |
指导老师参与情况(5分) | 指导教师全程随队,指导实践团确定实践主题、收集相关资料、做好前期准备及后期总结等工作。 | |
安全管理 (5分) | 重视队员安全教育工作,团队设有安全副队长,安全纪律、责任落实到人。及时上交安全责任承诺书,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安全预案。未发生安全事故。 | |
经费使用情况(5分) | 合理使用经费,力求节俭。提供相应支出票据,及时进行报销。 | |
实践成果(65分) | 活动成效 (10分) | 活动直接服务于实践当地,产生良好社会效用;调研报告真实并反映社会现实和问题,有切实意义。 |
总结材料 (20分) | 总结材料装订成册,内容完整(包括团队简介、实践剪影、活动方案、实践地概况、个人总结、个人日志、调查报告等),制作精美,上交及时。 | |
新闻报道 (20分) | 重点加强对外宣传。市级媒体报道一次加2分,累计不超过4分;省级媒体报道一次加3分,累计不超过8分;国家级媒体报道一次加10分,累计不超过20分。青春“丽”行专项团队需在校外媒体上至少发布两篇新闻稿。按要求对活动新闻媒体报道情况进行及时反馈。 | |
照片、视频材料(10分) | 提供至少五张代表性照片,每张照片有30字左右的说明或感悟,计5分;提供至少一段3分钟以上长度有效视频,计5分;青春“丽”行专项团队按要求提交团队简介和照片等相关材料。 | |
新媒体宣传(5) | 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工作。 |
3、PPT汇报评选标准
(1)PPT制作精美,内容充实,能真实完整的反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2)汇报者语言简洁流畅,表达清晰,仪表仪容端庄大方。
(3)汇报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二、优秀调查报告评比
1、评选对象及比例:申调研类团队可凭实践活动调研报告进行自主申报。学院根据上交调查报告总数量的20%评比院级优秀调查报告,校级优秀调查报告在院级优秀调查报告中产生。
2、评选内容与标准
(1)选题得当,调查情况真实具体,现象陈述合理明确。
(2)对调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深刻、翔实,对问题解决提出的措施合理、到位。
(3)调查报告结构严谨、逻辑性强,语言表达简洁流畅,叙述清楚明了。
(4)调查报告文本要素齐全,主要内容为报告名称、执笔人、指导教师、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字数不少于3000字。
三、优秀指导教师
1、评选对象及比例: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对象为社会实践活动中认真履职、全程随队、热心指导的老师。院级优秀指导教师的推荐比例为实践活动指导教师总数的20%。校级优秀指导教师在院级优秀指导教师中产生。
2、评选内容与标准:
(1)认真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圆满完成任务。
(2)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的工作,为团队及个人实践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3)院级优秀团队的指导老师可优先参评院级优秀指导教师。
四、先进个人评比
1、评选对象及比例:先进个人评选对象是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学院根据批准立项的团队总人数的10%推荐院级优秀个人,一般每支团队推荐一名成员参选院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校级先进个人在院级先进个人中产生。
2、评选内容与标准
(1)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实践、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2)在活动中,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受到实践单位或当地群众好评。
(3)社会实践成果丰富,质量高。
(4)一般由指导老师与团队成员共同推荐。
(5)校级、院级优秀团队可优先推荐校级先进个人。
未尽事宜,由社会实践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工学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