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宣才,男,丽水师范数理系78届毕业生,1971年入党。曾任丽水师专团委书记,地委组织部科长,地直机关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丽水市纪委委员,市民政局纪检组长。现任市民政局调研员,市慈善总会副会长。曾被评为丽水地区机关优秀党员和先进工作者。三次参加中纪委领导干部培训班。多次参加省委党校县处级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班,被民政部选派赴欧洲八国考察民间社团状况。
1969年,19岁的李宣才进入解放军某部队服役,因表现突出于1971年光荣入党。由于李宣才勤奋好学,踏实肯干,又具有良好的文化基础,于1975年考入丽水师范就读数学专业。六年的军旅生活使李宣才磨练出了刚正不阿,坚韧顽强的性格。求学期间,他时刻不忘自己的党员身份,在生活、学习、工作上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他秉承“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处事准则,重视团结进步力量,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营造起一种“积极向上,乐观融洽”的氛围,从而消除了一部分思想滞后同学的心理包袱,帮助同学一同进步。同时,他十分重视夯实专业知识,拓宽知识体系,提高内涵修养,提升自身素质,并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是老师心目中的“好助手”,同学心目中的“好哥们”。
毕业后的李宣才保持着“踏实严谨,实事求是”的一贯作风,堂堂正正做官,清清白白做人,奉公守法,利为民谋,赢得了群众极好的口碑。在任丽水师专团委书记期间,他努力营造积极宽松的校园环境,提升学生德、智、体等方面的发展,为培养大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做出了不懈努力。调入地委组织部后,李宣才本着“实事求是,唯贤是举”的原则,选拔培养了大批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为丽水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干部审查中,他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为大批冤假错案昭雪平反,在政治和经济上落实他们的待遇。1994年,李宣才调入地直机关党工委工作,认真做好机关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工作,为党的肌体增添新鲜血液,端正党政机关的纪律和作风,为丽水的全面发展提供坚实的保证。2001年他调至丽水市民政局,把“爱民、便民、益民”作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维护民生民权,监督工作的落实情况。2005年他负责筹建丽水市慈善机构,在安置幼孤、扶贫济困、赈灾救难、助学求医等方面取得成效,为全市发放救助款达2600多万元,总是在民众危困之时,及时伸出援助之手。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李宣才第一时间召开动员大会,动员全市慈善机构开展募捐活动,所得款项及时汇往地震灾区,受到当地政府民众广泛赞誉。
寄语感言:在丽水师范学习和丽水师专工作,是我人生重要的转折点。感谢母校的培养教育,使我成为社会有用之才。愿丽水学院成为培养国家栋梁之才的摇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