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学院开展2022年校级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2-03-11浏览次数:386

工学院各学系:

为进一步深化工学院实践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依据丽水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校级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坚持开放。项目要坚持面向全院学生的原则,扩大宣传,使全院学生都有机会选择,增加学生受益面。

2.目标明确。实验室开放项目要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学习任务和学习过程设计。项目开放时间应安排在课余时间。实验内容应是人才培养方案之外的,不得与专业课程教学实验内容重复,不得把课内的实验内容移到课外。

3.注重能力。应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培养,原则上应为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和其他同性质的技能学习、社会服务类实践项目。

4.成果可验。学生科技活动阶段性成果要以实物、论文或总结报告等可以查验的成果呈现,成果作为结题的主要依据。

二、申报立项程序

1.项目申报。申报名额由各工学院自定,并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2.评审、发文立项。参加工学院组织评审,项目分为重点和一般,重点项目占总项目数10%以内,经院内公示后,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备案,学院正式发文立项。

三、项目的管理和验收

1.项目可设学生组长全权负责项目的进度和汇报工作,要求项目申报、中期检查、项目结题全过程由学生组长进行汇报。

2.工学院对实验室开放项目予以一定的经费资助,在符合财务规范的要求和经费资助额度内实报。过程检查和结题验收由工学院负责组织抽查和指导。

3.项目建设要求。项目应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加以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进行,教师指导学时不应少于32课时。要求学生灵活运用已学过的理论、实验方法和仪器设备,自主地进行实验设计、研究和处理相关实验中出现的问题。项目应组织教师团队对学生进行指导,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团队中应至少包含1名实验室相关人员。项目招收学生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每个项目招收学生数不少于5名。

4.项目结题要求。2022年立项项目应在11月下旬开展结题工作。各工学院对项目开展情况予以评审,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审核后,正式发文公布。项目如无法按时结题,暂停该指导老师申报此项目一年期限。

四、材料上报要求

请参考《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认真填写《丽水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丽水学院2022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评审汇总表》(见附件2),并于2022年3月21日前将附件2电子稿通过钉钉发送至蒋理剑,附件1纸质稿(一式一份)由实验室(中心)负责人签字汇总后,报送工学院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附件:1.丽水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

2.丽水学院2022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评审汇总表

 

 

 

工学院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22年3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