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工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大仪专项)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5-12-17浏览次数:24


 学院各单位、各位老师:

 为充分发挥学院大型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大仪”)的资源效能,促进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与高效利用,支撑高水平科学研究和创新人才培养,根据《丽水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修订)》(丽学院办〔202449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启动2026年度工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大仪专项)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 坚持开放。面向院内外师生及校外人员,扩大宣传,增加受益面。

2. 目标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切实提升大型仪器设备(大仪)使用率、共享率,大力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学生参与的项目时间安排在课外,内容不与课程教学内容重复。

3. 注重能力。注重实践能力提升培养,原则上应为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和其他同性质的技能学习、社会服务类实践项目。

4. 申报范围。申报项目使用的主体仪器设备为经学校确认的大仪设备(单价在10万元以上),重点支持单价在30万元以上的大仪设备相关项目。

二、有关政策及要求

1. 学院从实验运行经费给予项目资助:单价30万元以上的大仪开放项目,4000/项;单价10-30万元的大仪开放项目,2000/项。如项目结题优秀,经费可上浮50%

2. 2026年立项的项目将在2026年底前开展结题工作,项目关联的大仪设备经学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考核合格及以上(有关指标详见附件3),方可结题。

3. 单价30万元以上的大仪开放项目考核合格,项目团队可计20课时/台;单价10-30万元的大仪开放项目考核合格,项目团队可计10课时/台。如考核优秀的,按1.5倍计算。

4. 请申报老师在20251226日前将《工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大仪专项)申请表》(附件1,双面打印1+电子版),《工学院2026年实验室开放项目(大仪专项)申报评审汇总表》(附件2,只交电子版)汇总后交至工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雷伟敏老师处。

附件1 工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大仪专项)申请表.doc附件2 工学院2026年实验室开放项目(大仪专项)申报评审汇总表.xls附件3 单台(套)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考核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