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学院办(2021)78号《丽水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文件要求,经教师个人申请,资格审查,工学院学术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审定,共遴选38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拟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名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4日—9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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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工学院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汇总表.xls
丽水学院工学院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