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也是新时期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根据丽水学院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丽学院党办[2020]7号)有关规定,现将工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入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推优对象及条件
1. 凡我院年满18周岁且入团满一年在籍团员青年,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有正确的入党动机。
2.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所规定的党员发展的基本条件,政治素养高,思想品德好。
3.认真履行团员义务,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荣誉感,群众基础好。
4.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课堂考勤等表现好,学习成绩原则上前一学期内列班级前50%或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做出成绩。
5.工作认真负责,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校院和班级的各项集体活动。
6.积极参加校园文明建设、文明寝室创建活动,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
7.严以律己,遵纪守法。
8.参加推荐会议之前必须已向本人所在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无宗教信仰。
9.参加推荐前一学期内无旷课、无处分、无补考、所住寝室无整改。
10.参加会议之前一学期内,所在寝室周文明寝室次数每学期应达到3次(含)。
11.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志愿时长每学期不少于10小时。
12.密切联系群众,与同学相处融洽,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团支部民主推荐时,支持率不得低于参与推荐团员人数的50%。
13.在同等条件下,凡属下列情况者,可优先推荐:
(1)获国家、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2)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团员;
(3)在各级各类学生组织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突出的团员;
(4)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科技创新活动,为学校和学院的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团员;
(5)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
(6)学风建设、内务卫生等方面起到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所在寝室多次获得“特优寝室”的团员;
14.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工作成绩突出的团员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 推优工作程序
各团支部推优入党” 大会的流程是:
(一)清点参加“推优入党”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二)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入党”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三)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四)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五)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六)被推荐对象需填写《丽水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团支书填写《丽水学院团支部推优报告表》,由团支部将相关材料及时报工学院组织部审核批准并备案。
三、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全面提高团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做好“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推优”工作的主要目的。对团员的培养教育工作,各团支部要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联系团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团员教育。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并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真正推选出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在团支部中叫得响、过得硬、看得见、学得着的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2.民主推荐。推优工作是一项极其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团支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3.加强组织。各团支部要按照校工学院团委的总体规划安排,于3月23日之前高质量的完成好推优工作。
4.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3月19日——3月20日。
(2)召开团员大会,民主推选:3月21日——3月22日。
(3)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将纸质材料附件2、3、4、5、6于3月23日下午17:00前上交11D-104团委组织部处,电子版材料以团支部命名上传至团支书群文件夹中。
(4)班级如无推优对象,填写附件7将纸质稿上交11D-104团委组织部。
(5)团委审核公示:3月25日——3月27日。
附件1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入党通知.docx
附件3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丽水学院团支部推优报告表.docx
附件5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工学院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docx
附件6.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工学院推优入党团员青年汇总表.xlsx
附件7.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班级无推优对象报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