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丽水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文件精神和学校有关要求,经学生自愿申报,班级、学生科、教务科进行审核、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议、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等程序,现就工学院2023届浙江省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18日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地址:石湖书院16幢102工学院学生科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8-2271059
附件4:工学院202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公示名单.docx
工学院学生科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