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优评奖】工学院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 “十佳大学生” 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2-04-01浏览次数:58

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当代大学生的风采,引导和激励全校大学生成长成才,树立典型,发挥榜样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1-2022学年“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2018级、2019级、2020级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彰“明德笃行”的校训,积极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广大同学中有一定的影响力,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因病因残免于体质健康测试的学生除外),并在下列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1.学习成绩优异,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至少一次,综合素质突出;

2.在科技创新、创业方面表现突出,在学科竞赛、科研学术、发明创造、创业实践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具有示范作用;

3.在重大文体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

4.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及公益服务,表现突出并产生较大影响

5.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诚实守信等方面事迹突出,赢得社会高度赞誉

6.在其他方面对学校,社会有突出贡献。

三、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好中选优”的原则。

四、推荐名额

每班限推荐一名。(注:班级如果没有人申报,直接在附件1上填写无人申报上交电子版即可)。

、上交材料

班长在43下午5点前上报本班申报材料

电子材料:附件1《班级十佳大学生拟推荐名单》发送霍沛东邮箱lsugxyxxb@163.com。文件命名:**班级十佳大学生申报材料.

负责人:霍沛东

工学院学生科

 202241

附件1:丽水学院“十佳大学生”推选学生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