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丽水学院工学院第八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1-12-07浏览次数:74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为党育人功能,引导和激励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通过开展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提升社会化能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经研究,为备战浙江省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特举办丽水学院第八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在院赛的基础上开展校级竞赛,选送校赛的优秀作品参加2022年省赛。

参赛对象

20226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

三、参赛组别

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置五个组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设计项目。

3.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聚焦共同富裕重要窗口示范区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设计项目。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设计项目。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设计项目。

四、实施步骤

竞赛分校级竞赛、省级竞赛和报送国赛三个阶段实施。

1.院级竞赛阶段(2022年4月)。各二级学院进行优秀项目遴选与申报书撰写指导。

2.校级竞赛阶段(2022年5-7月)。学校对参赛项目进行书面评审,集中答辩,遴选参加省级比赛项目。校内参赛项目须在全国大赛官方平台统一填报。

3.准备省赛阶段(2022年7-8月)。积极打磨项目参加省级复赛和省级决赛。

五、报送要求

为了进一步增强大赛的群众性,扩大大赛的覆盖面,根据上一届我校基础件数10件的安排,我校今年校内参赛作品总数不低于250件。二级学院的项目申报采用“基础件数+激励件数”的方式确定各学院具体申报件数。每25件作品可重点推荐1件作品,即二级学院参赛项目数为重点推荐项目数乘以25。作品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参赛学院统一报送本学院参赛项目,所有项目均为团队形式参赛(不接受个人申报参赛项目),每个项目学生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且不多于10人,指导老师不多于3人。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作品,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所有项目均需要在大赛网络平台完成申报,具体另行通知。

2.20224月15日前将校内参赛作品申报书(附件1)、校内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histdsl@163.com,每份作品提交不超过10页的作品介绍和不超过10页的佐证材料。同时上交一份纸质校内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2)。

3.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必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4.已经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5.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6.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附件:

附件1. 浙江省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校内参赛作品)

附件2:浙江省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汇总表(校内参赛作品)

 

 

工学院学生科

2021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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