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落实好《丽水学院校内勤工助学暂行规定》,加强对勤工助学工作的管理,使其更加科学、规范和有序,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通过勤工助学得到资助和锻炼,切实发挥勤工助学的作用。本学期将继续在院内各学系、部门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现面向全院学生资助对象进行招聘,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按需录用;
二、招聘条件:
1.经学校认定的我院资助对象的学生;
2.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良好;
3.在上一学期勤工助学中表现较好的学生可以由用工部门优先推荐;
4.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分配,能保证工作时间。
三、招聘岗位:
1.2月23日之前,申请人如实填写附件1:《丽水学院工学院学生院内勤工助学申请表》,电子表格和应聘人员本学期的课程表于2月23日下午18:00前发至勤工助学督察部部长邮箱:2476622434@qq.com;招聘确定之后再交纸质稿,联系人:丁仕林,电话:676964。
四、招聘流程:
2.2月24-25日,各用工部门根据上交表格情况,结合学生自身专业以及往年勤工助学情况对申报岗位的学生进行审核录用,确定录用名单。
3.确定录用名单后,学生正式到用工岗位勤工助学。(具体上岗时间会另行通知)
4.关于勤工助学岗位不明事宜可向学生会督察部部长项秀娇联系,也可向工学院丁老师询问(676964)。
工学院学生科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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