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秀成同志先进事迹

发稿时间:2017-10-17浏览次数:282

2017年7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浙江省委今天在杭州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浙江省温州市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俞秀成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全国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代表时所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要求,把学习宣传俞秀成同志先进事迹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检察英模的鼓舞激励和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建设一支过硬检察队伍,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下发文件,决定在全省政法系统组织开展向俞秀成同志学习活动。文件指出:要学习他坚守信仰的政治本色,做到忠诚可靠、信念坚定。要学习他牢记宗旨的公仆情怀,做到心系群众、为民司法。要学习他敢于担当的实干精神,做到刚正不阿、秉公执法。要学习他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做到严守纪律、廉洁奉公。

俞秀成(19633月—201611月),男,汉族,19633月出生,浙江杭州人。1986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16117日,因病医治无效,在温州逝世,享年53岁。

从检30年来,俞秀成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矢志为人民检察事业奋斗终身。在浙江省检察院工作期间,他参与办理千岛湖“331”等重大案件;持续加强来访接待室软硬件建设,连续获评“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出台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若干意见等文件。担任温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后,他直面改革发展难题,勇于担当,敢打硬仗,推动各项工作跻身全省前列。即使后来身患重病,即使住进了重症监护病房,仍然锲而不舍,与死神争分夺秒,强忍病痛顽强坚持工作。2016117日,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

在今天的大会上,曹建明、车俊分别将授予俞秀成同志的“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证书、奖章,“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证书颁发给其家属。

曹建明在讲话中指出,俞秀成同志是新时期共产党员楷模,是人民检察官杰出代表。他把毕生精力献给了挚爱的人民检察事业,他用有限的生命彰显了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宪法法律的无限忠诚。

曹建明强调,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对党绝对忠诚是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学习俞秀成同志,首先就要学习他生命不息奉献不止的忠诚品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把对党忠诚落实到做人做事、司法办案各环节。人民检察院是人民的检察院,人民检察官是人民的检察官。学习俞秀成同志,就是要学习他倾心为民的公仆情怀,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以民为本、司法为民,始终做到服务人民。

曹建明强调,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坚持公正司法是永恒的主题。学习俞秀成同志,就是要学习他恪守公正的职业品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始终做到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检察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检察队伍必须纪律严明。学习俞秀成同志,就是要学习他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带出过硬检察队伍;在任何时候、任何岗位上都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讲操守,树立新时期人民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车俊在讲话中指出,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俞秀成同志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绝对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质,胸怀大局、真抓实干的时代精神,心系群众、为民司法的公仆情怀,廉洁奉公、无私忘我的优良作风,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开展向俞秀成同志学习活动与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俞秀成同志先进事迹中汲取精神的力量、信念的力量、奋进的力量,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为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前,曹建明、车俊等领导同志亲切会见俞秀成同志家属。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如林,浙江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任振鹤在会上宣读表彰决定。

浙江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陈金彪,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周江勇出席会议。

浙江省委常委、省公安厅长徐加爱主持会议。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瀚介绍俞秀成同志先进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