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教学系:
2017年是丽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战之年,为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共丽水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丽水学院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学院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战决胜行动方案的通知》(丽学院党办〔2017〕6号)和《中共丽水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丽水学院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决胜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丽学院党办〔2017〕3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丽水学院工学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攻坚、决战决胜”行动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标内容
利用100天左右的时间,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要求,围绕“绿色发展、科学赶超、生态惠民”的发展主线,查漏补缺、全力攻坚、狠抓落实,努力实现我院创建水平再上新台阶,确保取得优异的创建成绩。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全员发动、全民参与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对标达标的原则。
三、时间安排
(一)“百日攻坚、决战决胜”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6月中旬)。谋划工作方案,召开丽水学院工学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攻坚、决战决胜”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攻坚、决战决胜”工作。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动员全院师生再鼓干劲、再加压力、再掀高潮,以志在必得的信念,以冲锋冲刺的干劲,决战一百天,誓圆文明城市梦。
(二)攻坚达标阶段(2017年6月下旬)。全面推进“百日攻坚、决战决胜”八项攻坚达标重点工作的整治提升,确保所有整治提升任务保质如期完成。
(三)决战决胜阶段(2017年7月)。针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和回头看,一项一项查问题,一处一处抓整改,一条一条抓达标,确保各项指标落到实处。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测大会,全面落实迎国测各项任务,确保迎测工作顺利完成。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8月至12月)。针对国家测评反馈结果,整改问题,总结经验。健全完善保持创建工作长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保障创建工作常态持久。
四、责任分工
我院实行领导、高层次人才领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包保责任制。具体分工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全院师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决胜行动作为当前的政治任务,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营造氛围,全员动员。各党支部,各部门、教学系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迅速掀起创建迎检新高潮;同时,要开展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创建知识、创建典型、创建亮点,让更多的人了解创建、参与创建,共享创建成果。
(三)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各包干领导、高层次人才要对创建工作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学院将对创建成绩突出的实行通报表扬,创建推进不力的实行问责惩戒。
丽水学院工学院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