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水学院工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7-10-11浏览次数:286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工学院党委的党支部建设,根据《中共丽水学院委员会关于2017年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对学院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换届范围

工学院党委下设的各党支部。

二、党支部设置

因工作需要,党支部设置及名称如下:

教师党支部7个:

1. 中共丽水学院工学院数学系教师支部委员会

2. 中共丽水学院工学院机械工程系工业设计系教师联合支部委员会

3. 中共丽水学院工学院电子与电气系教师支部委员会

4. 中共丽水学院工学院光电工程系教师支部委员会

5. 中共丽水学院工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教师支部委员会

6. 中共丽水学院工学院木工程系教师支部委员会

7. 中共丽水学院工学院综合教师支部委员会

学生党支部5个:

1. 中共丽水学院工学院数学系光电工程系学生联合支部委员会

2. 中共丽水学院工学院机械工程系工业设计系学生联合支部委员会

3. 中共丽水学院工学院电子与电气系学生支部委员会

4. 中共丽水学院工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学生支部委员会

5. 中共丽水学院工学院土木工程系学生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

1. 各党支部新一届支委会委员3名,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2. 支部书记的选配标准:教师党支部书记要求符合《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教党【201741号)。学生党支部书记要求党性强、业务精、威信高、肯奉献的教师党员/辅导员党员兼任。

四、换届程序及要求

1. 109日,工学院党委召开支部改选换届工作布置会。

2. 1010-11日,各支部研究有关换届选举各项筹备工作,按20%的差额要求,拟提名委员候选人4名。

3. 1011日下午下班前,各党支部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党委呈交选举的请示。

4. 经工学院党委批准后,1019日前,各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会议由本届支部书记主持,如果是新组建的支部,则由工学院党委指派人员主持。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3名支委会委员。进行选举时,正式党员到会人数超过支部应到会正式党员总数的五分之四(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的,不计入应到会人数之内),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正式党员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5. 召开新一届支委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支部书记,明确各委员分工。

6. 1020日前,各支部向工学院党委报送选举结果。

7. 1023日前,完成支部工作和档案的交接,确保支部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朱涌河,电话:2299050

  

中共丽水学院工学院委员会

       2017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