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项目负责人:
5月份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7年上半年结题材料接收时间截止到
2.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在网上系统结题(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结题材料前请按照《省教育厅课题结题要求》认真填写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书、项目进度表、论文复印件、SCI等收录证明、研究报告采纳证明等)装订一式两份。
3.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填报《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科研处OA。
4.根据(浙教办函〔2016〕123号)精神,关于开展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清理工作要求,2008年—2012年度公布立项的项目,必须在2017年5月底前按要求结题,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结题的,逾期不再接受结题申请。
5.结题要求和汇总表见附件
请大家提前准备,按时上报。
科研管理与地方合作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