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上半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7-04-27浏览次数:800

各位项目负责人:

5月份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7年上半年结题材料接收时间截止到519,逾期不予受理。

2.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在网上系统结题(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结题材料前请按照《省教育厅课题结题要求》认真填写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书、项目进度表、论文复印件、SCI等收录证明、研究报告采纳证明等)装订一式两份。

3.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填报《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科研处OA

4.根据(浙教办函〔2016123号)精神,关于开展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清理工作要求,2008—2012年度公布立项的项目,必须在20175月底前按要求结题,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结题的,逾期不再接受结题申请。
5.
结题要求和汇总表见附件

请大家提前准备,按时上报。

科研管理与地方合作处

2017427

附件:

1.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结题要求.doc

2.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样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