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传播和普及职业规划理念、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营造良好的学风。丽水学院工学院举办“第九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分类
大赛分设三个类别,分别是以选择具体职业就业为目标的职业规划类(简称A类),以文化创意、科技创新、服务咨询为导向的创新创意类(简称B类)和正在实施创业项目的创业实践类(简称C类)三个类别。
二、参赛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职业规划类只能以个人名义参赛,创新创意类与创业实践类可以团队形式报名参赛,团队成员不得超过4人。
三、大赛安排
大赛自2017年3月启动,分职业规划类,创业规划类和创业实践类三个类别。分初赛、复赛两个阶段。
(一)初赛阶段(2017年3月10日—3月28日)
初赛只对参赛文本进行评选。参赛选手在3月28日前将规划文案电子稿(创业实践类项目需发送申报书)报送至531621524@qq.com邮箱,纸质稿交工学院学生会就业实践部陈潇(516192)处。提供优秀规划文案供大学学习参考。
(二)复赛阶段(2017年4月10日)
大赛组给每名晋级选手安排一名专业指导老师,4月10日前上交纸质书面作品即规划文案一式2份及参赛作品电子稿、PPT。以团队形式参加复赛的,每个团队参赛选手不得超过4人。
复赛环节由由主题陈述、职业角色模拟、现场答辩三部分组成,每人时间16分钟(含人物访谈VCR展示时间)。职业角色模拟部分应体现选手对目标职业的深刻理解,展示职业精神内涵;参赛选手必须提供对1名目标职业职场人员访谈VCR等相关材料。
创新创意类、创业实践类决赛环节由主题陈述、现场答辩两部分组成,每人时间15分钟(含人物访谈VCR展示时间)。
四、奖项设置
大赛分别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若干。
五、其他
就业实践部联系人:陈潇,联系电话:516192。比赛成绩突出的选手由学校推荐,参加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省级A类竞赛)。获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学期成绩每门成绩加6分,获得省一等奖的,学期成绩每门加9分。且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可授予奖学金。获得二等奖级以上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工学院学生科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