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 号)《关于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丽水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丽学院办[2019]57号)文件,现就进一步做好2020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本科生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我院本次评选4名。
二、评选细则
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参照《丽水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丽学院办〔2019〕57号)细则和要求。
三、 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班级推荐候选人(10月10日-10月12日)
1.班主任组织学生学习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评选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
2.班主任组织班级同学对本班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排序并推荐一个名额,并将推荐结果在班级内公示3天。
(二)学院审核推荐(10月13日-10月16日)
1. 10月13日-14日对班级推荐评选学生的现实表现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教务科协助学生科做好学籍学业等教育管理方面的审核工作。
2. 10月15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议会议,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评议,提出拟推荐评选的人员。
3. 10月16日学院政党联席会议审定推荐人选。
4.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推荐的结果,在全院范围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报告和学生申报的材料报学生处。
四、材料要求
1.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一览表,请于2020年10月12日晚上6:00前填入石墨文档,相关链接见班级群通知。若班级没人申报,请班主任编辑短信“**班级无人申报国家奖学金”至徐小燕老师处(621430/18767801430)。
2. 表中所填荣誉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或照片,以班级+姓名打包,于2020年10月12日晚上6:00发送1737593568@qq.com邮箱。
3.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公示表经班级公示,班主任签字后纸质稿,于10月13日中午12:30前交学生会办公室学习部抽屉。联系人:周发洪17850853615/663087 (注意:班级有人申报,交班主任签字后的纸质稿,若班级没人申报,以班主任短信为准)。
4.国家奖学金班会记录表,于10月13日中午12:30前交学生会办公室学习部抽屉。联系人:周发洪17850853615/663087。(注意:此表每个班级都需要交)
工学院学生科
2020年10月10日
附件:
1. 丽水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一览表(见石墨链接)
2. 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要求(2020年版)
3. 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公示表
4. 国家奖学金班会记录表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公示表.xlsx
附件4:国家奖学金班会记录表.doc
丽学院办〔2019〕57号 丽水学院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要求(2020年版).doc